男女主角分别是陆永尚卢玲灵的女频言情小说《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陆永尚卢玲灵番外笔趣阁》,由网络作家“小扑街”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卢玲灵没有说卢家和白家两家的背景。在他们心中,说与不说一个样,现在都在内蒙那边住牛棚。是生是死,能不能回来都还两说。而卢玲灵不说,陆永尚也不问。好奇是好奇,不过他也知道不是时候。不到五年,南方的大城市就开始摘帽子。十年之内,全国大部分摘帽子工作都会完成。所以,卢家和白家到底什么背景,陆永尚还是挺关注的。倒不是想要借助未来老丈人家的关系。只是,过不了多久,卢玲灵和白文心都将是他的女人。如果白文心生的是女儿,这样的日子还会更长。那两家要都是政策家庭。等见面了。。。可不太好解释呀!他知道的多,担心的就多。而陆永尚自然也不会跟任何人说这些。有私心,也有自保,毕竟是穿越回来的。有了勇气词条的加成,让他有了年轻人的心气。不过其余生活上的琐事,还...
卢玲灵没有说卢家和白家两家的背景。
在他们心中,说与不说一个样,现在都在内蒙那边住牛棚。
是生是死,能不能回来都还两说。
而卢玲灵不说,陆永尚也不问。
好奇是好奇,不过他也知道不是时候。
不到五年,南方的大城市就开始摘帽子。
十年之内,全国大部分摘帽子工作都会完成。
所以,卢家和白家到底什么背景,陆永尚还是挺关注的。
倒不是想要借助未来老丈人家的关系。
只是,过不了多久,卢玲灵和白文心都将是他的女人。
如果白文心生的是女儿,这样的日子还会更长。
那两家要都是政策家庭。
等见面了。。。可不太好解释呀!
他知道的多,担心的就多。
而陆永尚自然也不会跟任何人说这些。
有私心,也有自保,毕竟是穿越回来的。
有了勇气词条的加成,让他有了年轻人的心气。
不过其余生活上的琐事,还需要一点一点的适应。
卢玲灵这边,说了半天才将白文心的情况说完。
她们姐弟和白文心算是一起长大的发小。
白文心平日里也将卢齐当作一个小弟弟一样看待,所以宠爱肯定是有。
但是喜欢却说不上。
而在白文心被抄家之后,她一时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就变得郁郁寡欢,心气也没了大半。
再加上生产队那艰苦的工作,让白文心彻底没了心气。
幸好有坚强的卢玲灵照顾,才可以勉强度日。
如今嫁给卢齐,也不过是为了活着,或者说还卢玲灵的恩情罢了。
这一点,不管是卢玲灵还是卢齐,心里全都明镜得很。
不过,这个年代,他们这种身份,能活下来就不容易了。
哪里还会想这些。
“我知道了,你放心吧。”陆永尚听完这些,自然明白三人的不易。
从柜子里翻出一个满是灰尘的水壶,又找了几件母亲遗留在家里的花布棉袄。
这才拎着兔子朝后院走去。
“文心,你们睡了么?陆永尚。。就是我那个。。给咱们送肉来了。”
卢齐昏昏沉沉,连土炕都下不来。
卢玲灵也只能叫白文心。
“嗯,没睡,玲玲,稍等我一下。”
后院的小房内一道有气无力的声音夹在着柴火燃烧的声音中传出。
接着。
白文心穿着单薄的草绿色军便装,打开支啦声不断的房门。
头发不算散乱的披散在脑后。
一看就是刚刚清洗过一般。
白文心打开房门,并不像卢玲灵一样害羞。
抬着头看向卢玲灵身后的陆永尚。
与卢玲灵的小巧可爱,大家闺秀模样不同。
白文心仿佛一朵盛开的娇艳花朵,身材高挑,虽然不施粉黛,但依旧挡不住她骨子里的韵味。
立体的五官,大大的眼睛。
双手轻微地整理着身上的衣服。
这可是她最后的体面。
身上草绿色的军便装是知青下乡统一发的衣服。
与这边女孩子的花衣棉袄大不相同。
只是她的眼睛,宛如枯萎的草木,毫无生机可言。
再加上长期营养不良,让她的脸色有些菜色。
“你好,我应该叫你姐夫?”
陆永尚闻言表情怪异。
他想过第一次见她的场景,或者是害羞,或者是不敢见面。
又或者是满心仇怨。
不过,这大大方方的样子,却是他没有想过的。
“额。。。叫我陆哥就行,这不还没给改口费么!”
此时的陆永尚也变得自在起来。
仿佛白文心身上就有这种魔力,只要她开口,就会让人十分自在。
“文心,这是永尚给咱俩找的衣服,你别嫌弃,要是冷就穿上,还有这刚刚打到的兔子,一会我放到地窖里,咱们慢慢吃。”
“不用,你们别省着,多吃点,放心,少不了你们的肉,地窖里面的菜也随便拿,都是自己家人,别客气。”陆永尚说着便将肉递了过去。
白文心目光在陆永尚两人身上来回打量,单手抱着衣服,另一只手准备接过三只兔子。
只是。。。在拿起兔子的瞬间。
三只兔子的重量绝对超乎了她对自己身体的了解。
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陆永尚见状,下意识地伸手搀扶白文心。
手掌相互交织,陆永尚身上的阳刚之气。
让白文心仿佛触电一般,一个激灵过后,急忙朝后面退了一步。
原本还满是死气的眸子中,神采一闪而过。
接着牙齿咬了一下唇角,低声地说了一句:“谢谢哥。”
陆永尚听到这个称呼,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而卢玲灵则嗔怪的看了一眼两人。
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建设。
不过,陆永尚可先是他的男人,之前没有对比,或许还没有发觉有什么感情。
但看到刚刚的这一幕,心里还是有点吃醋的小心思的。
毕竟,她和陆永尚还没有过任何身体接触。
“玲玲,你弟弟怎么样?”
见此情况,陆永尚那还能不明白卢玲灵的心意。
在心中暗自庆幸的同时,急忙开始转移话题。
什么先婚后爱之类的,陆永尚并不了解。
不过,经历过恋爱自由的年代,还是希望自己娶的女人,对自己是有好感的!
而刚刚的情形,不就正好证明了这一点么。
“早早就睡去了。”卢玲灵苦涩的回道:“身子骨太弱,一会野猪肉炖好了我在叫他。”
“多喝点肉汤,也能补充补充营养。”
陆永尚点头,随即就要准备离开。
只是在转身的同时,用余光看到了卢齐翻身的动作,不由得在心中叹了口气。
虽然说拉帮套是迫不得已的决定,不过对于男人来说,还是挺不容易接受的。
“走吧,永尚,咱们先回去,你累了一天,水烧好后也洗一洗。”
卢玲灵拽了拽陆永尚的手臂。
然后小声的继续说着。
“一会我还要回到这边,晚上我还要照顾我弟弟,等咱们扯了证,我在。。。。”
对于这一点,陆永尚很是赞同。
这毕竟不是后世。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浴室打皮球。
没有扯证就搬来这边,也是因为在知青点过得太苦了,那寒冷的环境,卢齐根本扛不了几天。
但是,心里那道枷锁,还是要等到扯了证后才能打开。
而陆永尚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
他是相信卢玲灵嫁过来的那颗心。
不过。。。。
要是提前就干了那个事情。
万一被谁举报到林场说自己耍流氓。
就算卢玲灵说是自己同意的。
但在这个年代,也是扯不掉的罪名呀!!!
猎户打猎,只要不是公家的。
一般都会分出去一部分。
好听点说,是谁家过的都不容易,大家互相之间帮衬。
说难听点,则是害怕那些坏心眼子的人。
打猎说到底也是危险的行当,如果被一些坏心眼的人订上,还没有给他们分肉。
等进了山,荒郊野岭的,指不定遇到点啥事。
这个年代,不少人进山里没有出来,连尸体都找不到,到底怎么回事,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至于打到猎物拿到村支书家分?
那更不是那么回事了,如果这么做,没有人会在心里感谢猎人的。
特别是一些老猎手,到老之后感觉自己做的事伤天害理的事情。
分肉也算与人为善了。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
为了不让老爷子担心,陆永尚拍了拍大黄的狗头。
说了一句回家。
大黄舔了舔陆永尚的手,一溜烟的跑没影了。
而黑子则继续在两人身边警戒。
这个时候正是狗熊准备冬眠,需要食物,两人身上的血腥味极重,还是有黑子护卫才好。
西山距离林场也有个三、四里地。
来的时候两人就不觉得累,如今收获满满,两人更是健步如飞。
特别是增强过体质的陆永尚,扛木棍的时候,特意离野猪肉近一点。
也算承担了更多的重量。
.............
三部落林场。
陆老爷子家。
正在烧火的陆老爷子看到这个点孙子还没有回来。
皱起眉头看向门外。
接着就在怀里拿出一个铁质的烟盒,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一点旱烟。
放到烟斗里,靠近炉火,将其点燃。
抽到嘴里吧唧了两口。
这才稍微有点安心。
这是老人家的一个习惯,如果遇到什么担心的事情,就抽几口旱烟。
如果旱烟还是那个味道。
那就代表没什么大事。
如果旱烟抽到嘴里苦涩无比。
那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而已经带着瘫痪的弟弟与弟妹搬到后院房子里的卢玲灵。
此时安顿好两人,从后院走了过来。
羞红着脸问道:“爷爷,陆永...尚怎么还没有回来,需不需要我出去找找?”
弟弟和她好朋友结婚后还住在知青点。
再加上弟弟病怏怏的,还总有知青在背后嚼舌根。
如今已经决定嫁给陆永尚,还是那个救自己弟弟的人。
她也不在扭捏,在办完知青手续之后,借了一个牛车就搬了过来。
不过,都一下午了。
还没有看到陆永尚回家。
她也不免担心起来。
陆老爷子闻言,看着卢玲灵一脸慈祥:“没事,那小兔崽子学了我一半的手艺,这时候上山出不了什么大事。”
“而且还有黑子大黄跟着呢,有事大黄早就回来了。”
卢玲灵点了点头,叹了口气。
“小丫头,人不要总叹气么,好日子总会有的。”陆老爷子披了一件衣服走到门口。
害怕旱烟那浓烈的味道熏到这个瘦弱的孙媳妇。
同样也担心,这个黄花大闺女和自己一个老头在一个屋子里不舒服。
“我听王厂长说,你也是个苦命的娃,知道你嫁给我家那傻小子也有自己的苦衷。”
“要不你一个大城市里来的知青也不能嫁给穷苦人家。”
“我没有....”卢玲灵闻言想要解释。
“没事的,我们都能理解。”陆老爷子背对着卢玲灵拜了拜手。
“不过,趁着那傻小子没在,我有些话想嘱咐你一下。”
“我家老大这事赖我,走的早,我也留不住大儿媳,所以那傻小子也算命苦,是我一手大带的。”
“既然他愿意娶你,我老陆家也不会委屈着你,绝对会明媒正娶的给你迎进门。”
“只是,我家就这条件,你也别嫌弃,以后你们两人努力,总会有好日子过的。”
陆老爷子说到这,蹲到地上,在石头上敲着烟斗。
就不在多说什么了。
老爷子都已经到了这个年纪,本就不喜欢说话。
今天说这么多,也是怕卢玲灵嫌弃他家傻小子。
而听完这番话的卢玲灵,眼角又流出来泪水。
只是这一次不是委屈与难过,而是感激。
陆家没有嫌弃她的成分,还答应了她的要求,这就属于天大的情分了。
在来的路上,她已经下了决定,以后只要能够和陆永尚平平安安的就好。
“汪汪汪!!”
“汪汪汪!!”
就在卢玲灵还要说什么的时候,徒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狗叫声。
声音过后,大黄摇着尾巴出现在两人面前。
看到大黄嘴角的血迹,两人瞬间心里一惊。
卢玲灵本就在哭,见此情景,直接哭出了声。
不过,陆老爷子摸了摸大黄的肚子,脸上有恢复了往日的笑容。
“小丫头,没事的,就连大黄都吃饱了,这是猎到了大货喽,你今天可有口福了!”
大黄不是头狗,打了猎物需要黑子先吃,而大黄都吃的肚子圆鼓鼓,那今天的猎物绝对小不了!
。。。。。。
“我说爸!!你大孙子今天把我家鹅给弄死了,还拐跑了二孙子!现在还没回来,你快带上枪上山看看呀!
还没等卢玲灵反应过来,二婶子那尖锐的嗓门就在门外响起。
推门而进,二婶子抬眼就看到了屋内的人。
“爸?家里这是来妾儿?这是哪家的大姑娘这么好看?”
二婶子此时手里拎着一段大鹅脖子,那恶狠狠的模样,吓得卢玲灵瞬间打了一个激灵。
“老二媳妇来了。”陆老爷子丝毫没有在意二婶子的话,继续蹲在地上。“那两小子没事,估计一会就回来了,这个不是妾儿,是狗剩没过门的媳妇,前村的知青。”
二婶子闻言,表情一变,不过瞬间整个人就热情起来。
“哎呦,知青呀,看着就有文化,怪不得大鹅今天死了呢,这是有喜事呀,正好用这个鹅脖子炖点土豆。”
“来,快让我瞧瞧,这长的是真俊呀!!”
二婶子看老爷子没提大鹅的事儿,那绝对要一直说,她可不是吃亏的主。
不过,这个陆永尚要结婚的消息却让她有点惊讶!
还是个知青,这就更让她吃惊了!
此刻的她拉着卢玲灵的手就一个劲的询问,用余光瞄着陆老爷子。
心里不断盘算着,老爷子到底有多少家底。
小花栗子是不满百斤的小野猪。
刚刚躲在灌木丛中并没有被兄弟俩发现。
野猪不像家猪,越大肥肉越多,越值钱。
而野猪从小在野外长大,什么都吃,越是年头多,则肉质越柴,味道也腥臭无比。
就算放到溪水里泡一段时间,不断的冲洗,也难以消除身上的骚臭味。
不过,小花栗子可就不同了。
肉质鲜嫩,而且有一种独特的味道。
经过专业的处理之后,甚至比家猪的肉还要香。
那个年代,如果想要偷偷的给领导送礼,送的都是不到一年的小花栗子。
而在野外碰到发了疯的野猪。
最好的方式就是爬到树上。
当然这种方式也就对野猪管用。
要是碰到黑瞎子,最好的方式是围着树奔跑。。。
黑瞎子上树可以人灵巧的多。
至于碰到大爪子。。。
一般都一一开。
大爪子用了一份力,也就能吃个一分饱。。。。
此时看到小花栗子冲向这边。
陆永尚的下意识反应就是让狗蛋上树!!
别看小花栗子才不到一百斤。
但那冲起来的速度加上那股子莽劲!
撞到身上就跟车撞上无异!
两人离这野猪群本就不远。
等反应过来,小花栗子已经快要到两人身前!!
狗蛋见状,就算听到了陆永尚的惊呼。
也毅然选择了挡在陆永尚的身前。
手中的砍刀向上举起,仿佛下一刻,自己就是小人书中的那个横刀立马的英雄!!
然而!
深知小花栗子力气的陆永尚怎么能让狗蛋挡在前面。
见此情况!
全身肌肉绷紧,被系统提升过的身体,仿佛拥有着无穷尽的力量。
而在大鹅那掠夺的勇气。
在此刻全部显现出效果!!
跑?
这个词在脑中就没有出现过!
就算身前没有狗蛋。
他都不会选择逃跑。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知道正确的方式是什么。
但是,在突发情况下,几乎所有人都会脑子一热!
“闪开!”
陆永尚一把薅在狗蛋的后脖颈子上。
单手用力,直接将近二百斤的狗蛋甩到树后面!
而自己。
则双腿下沉,扎了一个马步!
在小花栗子冲到自己身前的同时。
用双手狠狠的抓住了小花栗子的脖颈之处!
陆永尚的身体素质本就远超同龄人。
再加上系统对身体的加点。
狗蛋都能被他单手甩个跟头!
然而就是这不到一百斤的小花栗子。
就算被他双手控制住,但那冲劲还是让他双手发麻,不断的朝后面退去!
远处的大黄见到小花栗子冲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朝着陆永尚的方向跑来。
就当陆永尚马上就要站住身型的时候。
大黄一口咬住小花栗子的肚子。
“盼儿!!盼儿!!!”
那牙齿撕扯的感觉,让小花栗子大声的嚎叫起来!
“不好!!”
陆永尚大叫一声。
后脚踩住树根,从绑带中抽出匕首直接捅到了小花栗子的脖子中!!
“大哥!我曹!牛逼呀!”
匕首拔出,急忙赶过来的狗蛋看着这一幕瞪大了眼睛!
怎么大哥掉到冰窟窿之后,脑子也好使了,力气也大了!
平日里摔跤都摔不过自己的大哥,今天一只手给自己甩了个跟头。
如今还能与按住小花栗子。。。
要不自己也钻进冰窟窿试试??
而陆永尚此时要知道狗蛋脑子里想的是这些,肯定要给他一个大脖溜子!
都什么时候了!
野猪群的公野猪是很护短的。
这一点,绝对比男人要做的好很多!
当大野猪听到小花栗子的嚎叫之后。
四条腿瞬间崩紧。
在强大的惯性下瞬间飞了出去。
然而,救孩子心切的他,哪会还在意这些。
起身抖了抖身上的雪,顺着声音的方向冲了过来。
而陆永尚此时根本不用看,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
“狗蛋,快上树,别犹豫了!”
陆永尚将还在挣扎的小花栗子扔在一旁,一脚踹到了还在不断我曹的狗蛋身上。
“那你呢大哥?”
“我没事!黑子还在!!!”
是的,作为老爷子训练最满意的猎犬,怎么会在发现陆永尚遇到危险之后还不回来。
那是因为它知道,一个小花栗子,保护主人有大黄就够了!
而自己,面对的则是那个大野猪。
狗蛋此时听话的一个大跳上了树。
陆永尚急忙向侧面跑了几步,这才看到眼前的景象。
只见黑子在看到大野猪转变方向之后。
面向发了疯的大野猪毫无惧色。
一个闪躲,躲过大野猪的冲刺。
接着,一口咬到了大野猪那“当啷”的地方!
“嗷!!盼儿!!!!”
大野猪最脆弱的地方被咬到。
瞬间扯着嗓子嚎叫起来。
奔跑被打乱了节奏,这头大野猪再一次摔了出去,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晃动着脑袋好半天才缓了过来。
这时候的野猪绝对不是趁它病要它命的时候。
嘴角的两根尖刺可不是开玩笑的!
经验丰富的黑子自然知道这一点。
围着大野猪四周不断的汪汪叫着。
而此时的大野猪哪还记得记得孩子。
不是它不想保护,而是被摔迷糊给摔忘了!
大黄这时候也加入到黑子之中。
将找不到方向的野猪朝着石头砬子撵去!
“好狗!”
双手环抱住松树的狗蛋不由的感叹。
而陆永尚看到黑子的表现更是满心欢喜。
这种自由,放纵的生活。
身边还有一条如此优秀的猎狗!
重新回到这个年代,自己绝对可以称霸威虎山呀!!
不过,那也要自己实力再强一点。
威虎山上可有不少座山雕当年留下的房子。
传闻里面有不少群居的野生动物。
有的老人还在那边看到了大爪子出现。。。。
也有许多狗熊愿意在那里搭熊仓。
“汪汪汪!”
黑子与大黄不断地追着大野猪嚎叫!
在树上下来的狗蛋,依旧挡在陆永尚身前,保护着大哥,朝着套子的方向走去。
打猎是个体力活。
这种追猎物的方式,可不是休闲爬山那么简单。
等到两人赶到下野猪套子的地方!
那头超过四百斤的大野猪已经被套子套住了前脚!
正在原地不断的打滚!!
鼻子两端的尖牙狠狠的撞着地面。
誓死要将抓住它的土地给撞服!!
大黄不像黑子。
鼻子没有那么灵敏,只能在陆永尚四周,贴着地,找寻兔子的味道。
初雪后的野兔有一个习惯。
就是出门觅食是怎么出去的,就会按照远路返回。
不管在外面蹦哒了多久。
总会沿着自己的脚印在走回来。
而抓野兔也简单很。
只要在野兔的脚印上,设置几个铁丝围起来的那种圈套。
野兔路过的时候,钻进套子里。
套子就会直接锁紧。
越挣扎勒的越紧。
老爷子让大黄跟着,就是为了抓野兔的。
黑子纯粹就是保护大孙子。
根本没想让黑子去追小黄毛。
兄弟二人手里握着柴刀,沿着黑子的脚印朝着山里走去。
不过,凡是有大黄等待的地方,兄弟二人都会下几个套子。
黑子也时不时的回头,不会将兄弟二人拉下去太远。
至于两条狗为什么不叫。
一般训过的猎犬都有个习惯,只要进入大山。
除非发现猎物,否则不会开口。
而叫的越急促,则证明猎物越大。
“汪汪汪!”
不远处的黑子突然发出一声低声却急促的声音。
大黄也不在四周转悠,急忙回到陆永尚身前,随时保护他兄弟俩的安全。
“黑子叫了!这么急促,这是有大货!要开哐了!”
狗蛋闻声兴奋起来。
而真正许久没有上过山的陆永尚也感觉这个叫声确实不常出现!
“哥!我先过去,你这身子刚好,就站在我身后就行!”
陆永尚耸了耸肩,没在意狗蛋的说辞,领着大黄,迈着大步跟上。
毕竟只凭双眼看起来,狗蛋确实比他胖许多!
就二婶子那泼辣的性格,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偷偷的进到了狗蛋的肚子里。
砍刀下意识的举到身前,只是刚走过了眼前的小山包,就看到三五头小黄毛在灌木丛中若隐若现。
而在小黄毛的四周,分明有个体型很大的野猪,嘴巴上的獠牙都快有一手之长了!
“我去!这是大野猪吧!哥!那几个知青撒谎呀!”
狗蛋猫在树后,有些胆怯,还有些愤怒的说道。
这大野猪,一看就不好惹!
公野猪的领域意识很深。
这一看就是初雪刚下,还没有来得及走进深山的野猪一大家子。
只凭着两把砍刀,黑子和大黄,还有自己后裤腰的弹弓。
肯定是不够用的!
特别是发现看到的和知青说的不一样的时候。
狗蛋如此憨憨的性格都感觉到愤怒。
这种藏着掖着,不说实话的行为,会让不少没带狗上山的村民受伤的!
“知青那边先不急,狗蛋,一个大野猪,敢不敢试一试!”
“小黄毛不用怕,只要套下的合适,就算大野猪也绝对可以耗死它!”
“下套?”狗蛋皱着眉头,思考起来。
都说老陆家的孩子,下生起来就会下套。
从小就跟着陆老爷子在山林溜达。
包括那个偷奸耍滑的三弟,都是下套的高手。
只是陆老爷子跟陆永尚说的更多,教的也不只是下套子这一种。
陆永尚见狗蛋半天没说话,也有了退缩之意。
指着对面的山脊说道:“如果没有下雪,肯定不行,而这刚下了雪,加上松枝地的松软,大野猪奔跑会比平时更加消耗体力!”
“对面山脊是这野猪群进深山的必经之路。”
“让黑子在这边看着,我们去那里用灌木摆上个迷魂阵,绝对能套住那个大野猪!”
“干了!”狗蛋大手一挥,“可是,大哥,啥是迷魂阵呀?”
“你不知道啥是迷魂阵,你这么激动干啥?”陆永尚轻扯嘴角。
“我不知道,大哥知道就行呗,反正听大哥的准没错。”
这个憨货,小时候就是自己的跟屁狗,偷鸡摸狗啥的,只要是自己的指挥,就是老爷子的猎枪都敢偷出来玩。
这么多年也一直没变过。
“行吧,跟我走,黑子和大黄留在这哈,小点声,大野猪耳朵灵敏的很。”
说是迷幻阵,其实也没那么复杂,野猪群每到冬天,都会到深山找集体,从一个小团队到几十只甚至上百只的大群。
而不远处,半山腰儿的石头砬子就是他们的必经之路,只要用灌木将大部分的路堵住,剩下能走的路多下几个套,总会有一个能将野猪套住。
而野猪套与兔子套可不用。
兔子套在空中,套得是兔子的脖子,野兔越是挣扎,套就会勒的越紧,从而窒息而死。
而野猪套得是脚,就野猪那粗壮的脖子,就是后世的钢丝套,都不一定能让他窒息。
套野猪,套住脚,剩下的就是不断的消耗体力。
等到野猪定了窝,才可以缓慢的靠近,用绳子绑住嘴,继续逗一会才行。
四百多斤的大野猪,就是累到没力气,最后的反击都可以伤到人。
很快。
兄弟俩在陆永尚的指挥下在山脊出下好了迷魂阵和套子。
这才绕了一个远道,找了回来。
看到陆永尚的身影,大黄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而黑子则一直竖着耳朵在不远处警戒。
两人擦了一下鬓角的汗水,这才对着黑子吹了一个口哨!
瞬间!
“汪汪汪!”
“汪汪汪!”
黑子和大黄的声音先后叫了起来。
陆永尚和狗蛋也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而看着野猪群有了动静,黑子和大黄才朝着野猪那边冲了过去。
这叫叫阵,也叫壮势!
带枪的可以开枪。
不过这个年代子弹比较贵,每家过的都不富裕,大部分都是靠着嗓子喊。
其实哪种方式都可以,只要让野猪群感到危机,选择跑路就够了。
要是冷不丁的到野猪群身边才出声。
就野猪那直来直去的脑子,第一个想法肯定是用他它的大牙拱死你!
此时。
听到叫声的那个大野猪,与陆永尚说的一样,在用鼻子拱了几下小黄毛后。
“盼儿!!”
一声尖叫,就顺着小路,朝山脊那边跑去!
其余四五个不大的小黄毛,也知道遇到了危险。
跟在大野猪后面,也不管前面有没有同伴。
几了咕噜,横冲直撞的低头朝前面冲去!
而有一只小花栗棒子被后面的小黄毛撞歪了方向。
竟然朝着兄弟二人的方向,低头撞了过来!!
“危险!二弟!上树!!”
“大哥!危险,你先跑!!”
手斧,砍刀,匕首轮番上阵。
狗蛋终于将大野猪收拾完了。
下水和猪头扔到石头砬子上。
剩下的猪肝又喂给了黑子和大黄。
既然不打猎,就要给猎狗喂饱,这样猎狗才会誓死跟随。
如果,还要继续打猎,那也只能喂半饱。
这一点狗和人都一样,吃饱后都会偷懒。
两人用木棍扛着处理好的肉。
在下山的路上,大黄和黑子又叼了三只兔子过来。
兔子肥肥大大。
不过看状况,应该是被大黄总对它吼从而气死的。
其中有一只身野兔身上的套子都没套实。
野兔的气性是很大的,家养的兔子反而差一点,但就是这样,家养的兔子也容易被气死。
不得不说,就算是土狗,也有它自己的狩猎方式。
“哥,猪肝真好吃,你不来点?”
狗蛋走在前面,一口窝窝头,一口带有松油香味的猪肝,吃的异常开心。
两人身体都很强壮,这快三百斤的重量,对狗蛋来说有点难度的。
山路和土路还不一样。
陆永尚虽然被系统加持过,但是在山里独自扛着这些肉回家。
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而自己这个弟弟,别的不说,是真的好用!
至于那个三弟。。。。
陆永尚想到这摇了摇头。
“你吃吧,老爷子这个点应该做好饭了。”
“爷爷还能做啥?一会我先把肉都给你送过去,再回家偷点大鹅肉,咱俩烤点野猪肉,在烤个兔子,还有炖大鹅!哎呀妈呀,那也太香了,赶上过年了都。”狗蛋走在前面,想到吃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而陆永尚听完,意味深长的问了一句:“你的意思是肉都给我扛回去?”
“要不然呢?咋的,你还想送给哪个黄花大闺女?”
狗蛋没心没肺,但陆永尚可不能这么干。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这野猪肉自然也是要分一分的。
这一次回来,带着前世的记忆。
又有系统的加持,就算不做什么大事,也不能像之前那么浑浑噩噩。
在八十年代来临之前。
私下交易并没有开放,所有的都是公家的。
也只有打猎才算得上最稳定的收入来源。
何况,马上还会有一个小媳妇在家等着。
自己总要找一个靠谱的伙伴。
狗蛋就很不错!
所以有些话要提前讲清楚。
念及此处。
陆永尚随即开口:“这一次的肉还是要分一分吧,你回家也好有个交代,包括以后咱们上山,咱们山里那套分肉法太复杂,咱俩亲兄弟,就咱自己定,一人一半,你看咋样?”
“一人一半?”狗蛋被惊的站在原地。
“赶紧走!别磨叽!”陆永尚踹了狗蛋屁股一脚,“咋的你不满意呀?”
陆永尚是故意这么说的。
这个二弟憨憨傻傻,和他与老爷子特别亲近。
家里一有好东西就往爷爷家偷摸送。
如果不这么说,他是绝对不会收的。
“啊?我可不嫌少!我是嫌多!”狗蛋挠了挠头,“我妈啥样你也不是不知道,只进不出,还总往娘家拿东西,这要是拿回去一半,估计我爹都吃不到,还要去爷爷家蹭。”
“那二叔就来呗,这事就这么定了!”陆永尚一锤定音,然后继续劝道:“那可是你姥姥家那边,送就送呗,二叔来老爷子这也没什么不好。”
“而且,你妈对你是真的好,这话让你妈听到,要多伤心!”
二婶子泼辣霸道,但人没有坏心眼子,对狗蛋也是真的好,只不过娘家是农村的,也就是三部落前面生产大队的,家里实在是太穷了,一大家子十几口人不靠着二婶子接济,有时候饭都吃不上。
狗蛋对那边态度不好,也是因为那边的孩子在小时候总抢他的吃的,他本来就能吃。
每次还手还会被二婶子打屁股。
久来久去,狗蛋就只跟这个会给他分窝窝头的陆永尚最亲了。
“行吧,大哥,我都听你的。”
狗蛋一口答应下来。
陆永尚在后面笑了笑,然后继续给狗蛋说这分肉的规矩:“这个肉,咱俩虽然是一人一半,但我们要分出来三份,小花栗子咱俩就一人一半,一会就剁了。”
“另一份就分这个大野猪,如果路上有人过来打招呼,咱俩就主动给人割一块。”
“毕竟现在谁家都不容易。”
“如果回到家,这一份还有剩余,你回家的时候顺道给李傻子送去。”
“明白不?”
“这个我懂!”狗蛋笑着回道:“这些老爷子都跟你讲的时候我也听了,老爷子算是半个猎户,平日里领着工资,打的猎物,一大半都要交给林场,剩下的一小部分才可以拿回家里。”
“这样分,除了家里实在揭不开锅的,会来咱家里讨要一点野猪的边角料,其余人都不会要的。”
“而李傻子....小时候山里着火,他最先发现跑回来通风报信,摔伤了脑子,这算是我们靠林子吃饭的人有恩,每次下山都会送去点吃的。”
“我老娘那么扣,上山采野菜,每次都会送去点。”
陆永尚嗯了一生,接着就督促狗蛋加快脚步。
这个年代就这样,老一辈都认识,谁家过不去了,都要出手帮衬着点。
特别是李傻子这样的。
一般会叫村子里这种痴痴傻傻的那个人为守村人,或者是守山人。
原因是因为给村子里挡了灾才会变傻的。
陆永尚不知道其他村是什么样,不过李傻子却真的是这样。
只是,有些村子里的这种人,碰不到好的村民,也不像李傻子这样活的长远。
“对了!狗蛋,有空跟二叔说一声,我这边订婚了,等把证扯回来,估计就要快了。”
“是前村的知青。”
“你回家别忘了。”
“啥!!!”狗蛋闻言直接将扁担扔到地上!
“你这掉个冰窟窿不仅力气大了,还能讨个媳妇!!”
“还是知青!”
“就见男知青娶咱们村子的姑娘了!一个都不给咱们剩!也没见过知青嫁这的呀!”
“大哥!你快带我去那个冰窟窿!”
“我也掉进去一次!!!我也要取知青!!”
.......
石头砬子,半山腰暴露出来的石头地,一般很难爬,不过那里是东北的一种特产,松茸喜欢生长的地方。